(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线上报名操作教程》要求填报上传的,即为不通过资格审核,不确定为考核对象。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达到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宜。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两部分,各占50分,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医院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应聘者面试前弃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1.面试前核定要求提供的证件,如不能提供,视为不合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50%、面成绩占50%。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分者将不予录用。

  医院对拟录用对象开展背景调查和个人档案核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廉洁情况、身份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工作表现等。

  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的原则,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拟录用候选对象。最终人选由医院综合考量确定,如无合适人选,相关岗位作缺聘处理。如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达成录用意向,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与党委会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发现受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致实际情况与我院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若均未符合条件则另行招聘补充。

  特别提醒:以上职位求职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凡是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交招聘报名费,对接支付宝、微信验证码的都可能是骗子!如应聘时遇到——另有交押金、办卡、充值等情况,请提高警惕,谨慎考虑!!!请不要交钱缴费给任何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