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诉求问题后滕州市综治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派遣至卫生健康局进行处理:接到诉求人诉求后,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核实了解情况。
1、根据《滕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在我市各助产医疗机构就诊的孕产妇均可免费接受一次HIV、梅毒和。
2、根据《滕州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方案》及《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项目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我市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对夫妇双方或一方是滕州市户籍、在山东省境内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孕妇,仅选择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的,给予补助150元/人,不足部分由个人等渠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