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生毕业生;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应项目,本人签名按手印。

  6.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确属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本科及以上工资按每月2100元计算、专科工资按每月1900元计算(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绩效考核执行医院规定,依法给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线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