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子后瞬间不想住了,一层两户还搞了两个电梯,建筑面积150㎡套内只剩110㎡,这离谱的公摊,多花了几十万。”
“花了小百万买了40㎡的公摊,140㎡的房子套内才100㎡,关键物业费也要按公摊面积交,每个月500多,停车费200多,住不起根本住不起。”
事实上,早在2002年,重庆市就率先成为我国首个取消公摊的城市。当时《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必须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早在2002年,重庆废止公摊面积的使用,当时《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都必须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这之后,广东的肇庆、长沙、深圳、珠海这些地方,已经率先取消了公摊面积,真的是落到实处了。杭州、合肥等城市也有类似的探索。
2023年7月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提出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虽实施效果不理想,但有楼盘曾尝试。
2024年5月,杭州富阳区的首望澜翠府打出“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宣传,不过房产证、物业费和契税等仍按建筑面积计价。
早些年,香港的楼房多以塔楼为主,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开发商会将楼梯、电梯、走廊等公共区域也计算在内,形成了一种叫做“公摊面积”的购房模式。
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不仅是购房款,物业费、采暖费等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这当中覆盖了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它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
举个例子,建筑面积100㎡的超高层住宅,如果是60%的得房率,公摊面积大概有30-40㎡,实际到手使用的面积只有60-70㎡。
试想一下, 如果按套内面积计价,为了实现销售金额最大化,开发商必须把套内面积做大,公摊面积能省则省。
达到这一目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在同一楼层同一个单元内排布更多的户数。两梯两户和两梯十户,在居住体验上差别还是很大的。
随着人们对居住品质的追求,买房不仅仅只是关注套内面积的使用,还关注绿化、会所、精装入户大堂、楼道等公区带来的品质感和体面感。
此外,由于不计公摊面积,房屋单价会提高,可能使购房者产生房价上涨的错觉。心理上较难接受,且对价格敏感的购房者会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