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辅助岗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2024年11月)》(附件1)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辅助岗位人员义务;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考生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发现,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方式:请报考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5.确认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者,不予受理。
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后,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当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现场确认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不超过3:1时,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比例超过3:1时,该岗位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人才招聘-辅助岗位栏目(相关公告。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届时考生可登录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人才招聘-辅助岗位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届时详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人才招聘-辅助岗位栏目(。
考生的综合总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具体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排序靠前。
2、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面试合格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拟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考生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可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11月19日前取得。已于2024年11月19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
(二)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即2024年11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间出生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公示结果无异议,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全部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医院官方网站相关消息。